因此,美军在朝鲜半岛发动登陆作战,日本就要派遣扫雷舰除去水雷。另外,日本还创设警察预备队(75000人)并安排到美军基地,协助运送美军士兵和军用物资,帮忙调度及维修武器车辆。可以说,日本是倾全国之力在支援朝鲜战争。
朝鲜战争爆发七个月以后(1951年1月1日),美日开始围绕日本恢复主权事宜展开交涉。日本也签署条约,承诺在恢复主权以后,持续向美军提供在朝鲜战场所需的各种支援。
这个条约就是1958年9月8日美日双方在签署旧金山和约和旧安保条约时,另外确定的所谓“吉田-艾奇逊换文”。我想各位读者可能都不知道这件事,当时的国民也并不清楚这项协议真正的涵义。
吉田-艾奇逊换文
这个重要的协议与《旧金山和约》、旧安保条约一样,都是在1951年9月8日在美国旧金山签订的。所谓的“换文”,是政府负责人之间用互换文书的方式所达成的一种广义的条约协定。
“吉田—艾奇逊换文”与旧安保条约一样,都是一种“实质上的密约”,显然事先也没有让日本国民了解其内容(艾奇逊3是时任美国国务卿,也是在《旧金山和约》和旧安保条约上签字的人)。
原则上,在占领期结束以后,把美军驻留的权利(旧安保条约)以及日本对美军的军事支援(吉田-艾奇逊换文)当成交换条件,是违反《波茨坦宣言》和《联合国宪章》的。所以日本签署《旧金山和约》并恢复主权独立以后,必须装出自愿签订这些条约的样子,这一出是由美方交涉人员杜勒斯一手安排的。
9月8日上午,在旧金山的豪华歌剧院签署和平条约时,表面上那些文件还不存在。事实上,美方早就准备好了。当天下午5点后,吉田首相前往旧金山郊外的美军基地内,单独签署了剩下的两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