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秉鑫 张家镪 姜廷帅
北约作为欧洲与北美国家为实现防卫合作而建立的国际组织,以其所拥有核武器与常规武器之多而成为不可忽视的军事力量。同时,北约国家间所具备较为完善的武器贸易和援助体系,进一步促使其于世界范围内有着较大影响力。那么,北约国家是如何实现“利益最大化”?而其军事技术合作究竟有何特点?
从工业潜力出发,编织相互依赖网络
北约目前共含30个成员国,其中超过三分之二的成员国拥有自己独立的国防工业或企业,但更先进的工业包括航天航空工业、核工业等不到12个国家拥有,甚至只有美方才能独立满足所有对军事用途产品的生产。逐步形成了以美为主、北约各国相互依赖的军事贸易合作格局。
不可否认的是,从世界级军火“巨头”洛克希德·马丁到世界第一大飞机制造商波音防务,从世界最大雷达制造商诺斯罗普·格鲁曼到五角大楼第二大武器供应商雷神,美国拥有着世界上最为发达的国防工业,而其所生产各现代武器及研发的技术也在全世界范围内遥遥领先。同时美国工业又由本国企业和外国组织的当地分支机构共同组成,庞大且丰富的市场主体无疑提高了美方军事贸易行业的整体潜力。
除美国对军事贸易具有主要贡献外,北约内部其他联盟成员的军事贸易也呈现出强劲的上升趋势。据SIPRI数据显示,2021年在军事产品销售方面法国仅次于美俄两方而名列第三,其中法国的武器出口额增长44%。法国持续向好的军事贸易态势表明着其工业于生产装甲、火箭和其他武器等方面在国际合作的框架内已形成一定的独立性。更有拥有类似工业水平的德国于坦克和轻武器生产方面表现出色,其2021年武器出口额增长21%。同时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土耳其已意识到其于工业方面仍落后于外国同行的现状,并采取积极措施发展国防工业。土耳其已在小型武器、火箭、无人机等生产工业取得基础性“国产”成果,现阶段致力于成立独立坦克和飞机制造工厂。
就目前形势而言,虽然北约内部国家军事贸易仅代表个别方向,但它们也已具备多样且具体的军事产业的生产能力。总而言之,北约拥有所有必要的生产能力并完全可以于军事贸易合作实现自给自足,而这种潜力恰是通过北约内部各国之间以美为主的许多商业合同和援助合同实现的。
图为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宣传图片
从陆海空战备系统出发,以美为首加强合作
自北约成立以来,美国凭借其先进的国防工业和强大的生产能力完成多方面的订单,因而于武器和技术的出口方面独占鳌头。此外,包括军队和盟友的费用在内的庞大军事预算也是由美方建立美元体系来承担。北约在经济、政治和其他多重因素考量下选择以美为首加强合作,美国也成为北约内部的主要供应国。
第一,北约的供应和销售主要集中在陆地部队的系统、武器和技术上。一方面,虽然不能称作“马歇尔计划”的遗产,但二战后北约大多数成员国至今使用的仍是美国制造的火炮系统、自动推进系统和拖曳系统等一系列系统。这从侧面说明推动北约战争战备现代化不能缺少美方的参与。另一方面,其他如法国等北约国家虽在市场总体上无法与美国模式相提并论,但它们在新武器技术采购中所占有较大份额。
近年来,生产方面处于领先地位的美方在商业和援助的基础上持续向北约内部友好国家提供了多个公司所生产武器样品,以此作为维持其在技术竞争中绝对优势的手段。与此同时,轻武器的生产也逐步开始发展于一些北约国家。以德国为代表,其在装甲车技术领域的表现可谓一路“稳中求进”。德国制造的坦克如“豹”-1主战坦克在欧洲广受欢迎并投入使用,众多与德合作的国家一度催促其加快更新换代的频率。
第二,在海上作战方面,超过12个北约国家如美英法德意具备独立建造舰艇和维持舰队所需的规模的能力,能极大满足自身海军需求。但不可否认的是,近年来北约国家海上武器的情况几乎没有发生改变,以意美联合制造的炮兵系统“侦察兵2”最为常见。因此,美国与欧洲的制造商多次商榷表明加强合作,加紧研发新一代海上作战武器。
第三,在空中作战方面,北约组织中仅有6个北约成员国拥有独立航空工业,而其他几个国家也只作为个别组件和节点的供应商参与外国合作项目。这便决定了北约内部航空技术的销售和供应如大部分军用和辅助飞机均为美国制造。目前,北约多数联盟国现存最大规模的战斗机仍为上世纪70年代所研制的F-16“猎鹰”战斗机,而运输任务都集中于上世纪50年代所研制的C-130“大力神”上。而近年来,美国也在积极推广其最新的F-35“闪电Ⅱ”战斗机并受北约国家欢迎,将进一步产生北约国家内部军事新合同与协议,成为北约航空领域的领跑者。
图为美F-35“闪电”战斗机
总而言之,以美为首、北约各国相互依赖的格局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不会发生实质性改变。美国将继续担任北约的实际政治和军事技术领导人,其他国家将继续密切合作以实现“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