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西方国家对中国类似的指责并不罕见,而且情节类似。公开报道显示,2020年2月17日,美国海军一架P-8A“海神”海上巡逻机在关岛以西约380英里的国际海域上空,“被解放军海军舷号为161的驱逐舰用激光照向该巡逻机”。2018年5月,美官员宣称美军机在吉布提“受到来自中国驻吉基地的激光照射”。2018年6月,美军飞行员遭受了来自“‘海上民兵’中国渔船的激光攻击”。2019年6月,美军非洲司令部的情报主管海军少将海蒂伯格对非洲媒体表示,中国军事基地“从地面发射激光照射美军飞行员”。对此,中国军方都进行了批驳,称美方对中方的指责毫无根据,纯属捏造。
将上述事件综合归类发现,此类事件都指向“西方国家性能先进的飞机遭到来自中国海军舰艇或地面的激光照射”。尽管双方都没有公布过此类事件的具体数据,但飞机是在空中高速航行的飞行器,显然,无论是地面固定目标还是海面舰艇都是被动一方。按照国际法,公海海域和空域任何国家的舰机都有飞行、航行和运作的自由,但作为主动一方的西方国家军机,究竟做了什么动作尤为重要。其次,就此次事件而言,在澳大利亚的家门口,中国军舰有什么理由去主动“挑衅”澳大利亚军机呢?
图为澳大利亚国防部发布的中国军舰照片
军事专家宋忠平20日对《环球时报》表示,综观美国、澳大利亚侦察机对中国实施抵近侦察的过往,可以断定是澳大利亚恶人先告状。第一种情况,假设澳大利亚军机机载传感器捕捉到中国舰艇的激光,那么同时需要公布当时距离中国舰艇的距离,才能让外界客观判断这是不是中国舰艇在必要形式下采取的防御或反制手段,“我甚至希望这个新闻是真实的。作为战术激光武器包括两类,一类是舰载,一类是单兵。如果说这个新闻是真实的,那表明解放军对激光武器的研发有长足进步,已经可以在实践中应用,对待恶意挑衅的国家毫不留情。”宋忠平表示,另外一种可能性是澳大利亚贼喊捉贼,自己做了亏心事,反过来炒作“中国威胁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