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依法收岛,依法治岛。夯实收复与治理台湾的法律基础。尽快召集法律专家、社会贤达和各界代表,集思广益,起草《中国台湾特区基本法》,作为收复台湾与治理台湾的基本法律依据。立即废止岛内现行宪法。立即废止台岛当局与外国签订的政治性条约。总结我们在香港问题上的某些失误。旗帜鲜明地坚持中国共产党在全中国的核心领导地位,坚持中央政府对全中国的统一领导,坚持中央军委对全国军事力量包括岛内军事力量的集中统一指挥,坚持中央统一管理外交事务。积极探讨与创新适合岛内实际情况的具体经济社会行政管理制度。
依法缉拿罪大恶极的台独分裂分子,坚决绳之以法。对在推进祖国统一大业中有突出贡献的的人士予以重奖。大胆重用岛内爱国爱岛,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干,为建设新台湾服务。
从重、从严、从快,打击一切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铲除危害社会的恶势力。迅速稳定社会秩序,稳定物价,维护公平交易,确保市场繁荣、社会祥和安定、井然有序。必要时实行全岛或部分区域军事管制。
3、为充分发挥海峡两岸区位优势和战略资源互补优势,实现1+1>2的效果,台湾回归后可以设想成立包括台澎金马和厦门地区的“海峡两岸大湾区”,对海峡两岸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调配和合理使用资源,实现效益最大化。与珠三角、长三角比翼齐飞,加快海峡两岸社会经济融合与跨越式发展,助力中华民族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