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是所谓“制度性与经济维度隐性依存”的“约数”,例如,石油美元与国际通胀管理方面,美伊在长期对抗中其实形成了一种特殊的隐性经济机制。战火的延宕不仅影响美伊,更深度绑架了中东其他石油输出国的利益。双方都需要通过调节对抗的烈度,来间接控制全球供应链的成本,避免全球经济彻底崩盘。
再比如资产解冻与“弃核化”的筹码交换,伊朗迫切需要解除制裁、解冻数以百亿美元计的海外资产以进行“重建与经济发展”;美国则需要确保伊朗“永不拥有核武器”并杜绝核扩散风险。这种“资产换弃核”的底层逻辑,是双方始终无法完全关闭谈判大门的核心动因。
第四,是依赖第三方斡旋的“危机管控机制”。例如“打而不破”的沟通管道,由于美伊缺乏直接互信,双方都高度依赖国际社会的中间人进行间接接触。无论是作为签字见证地的瑞士日内瓦,还是在密集磋商中起到关键斡旋作用的巴基斯坦以及阿曼等海湾国家,都是美伊双方认可的“减震器”。借助这些第三方,双方在战火最猛烈时也能传递停火要件,防止冲突走向失控的战略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