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纯粹从外交角度看,感觉日本这次真有点搞砸了。
搞砸什么?
哪壶不开提哪壶,关键,提起的还是自己最糟糕最不堪的那一壶。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日前在联大演讲,强烈要求《联合国宪章》删除“敌国条款”,声称这“事关日本的骄傲与名誉”。
真挺好的!
很多不熟悉“敌国条款”的国家,不得不赶紧恶补一下,到底什么是“敌国条款”,为什么日本首相那么在意?
不补不知道,一补吓一跳。
原来一直以所谓和平面目示人的日本,居然是被联合国定性的敌国,而且现在还在敌国名单上。
历史最耐人寻味之处在于:你越想翻篇,别人越会去翻档案;你越想删除,世界越会追问为什么。
《联合国宪章》第53条规定:区域组织在对付二战敌国再次侵略时,无需安理会事先授权即可采取执行行动。
第107条规定:不禁止战胜国因二战而对敌国采取的行动,如军事占领或战犯审判。
第77条规定:涉及托管制度,允许将敌国割离的领土纳入联合国托管体系。
敌国是谁?
《联合国宪章》很明确,特指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为《联合国宪章》签字国之敌国,主要为德国、日本、意大利等法西斯轴心国。

所以,日本芒刺在背,一直想废除这个“敌国条款”。
日本还振振有词,宣称1995年联大已经以压倒性多数通过决议,确认该条款事实上已经失去效力……
但当时是当时,现在是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