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2日,是所谓“南海仲裁案”非法裁决出炉10年的日子。不出所料,菲律宾和西方一些国家相互配合,再次拿着这张废纸做文章。
《国际锐评》查询发现,6月中旬以来,菲主要媒体围绕非法“裁决”加大鼓噪力度;菲防长等政客对中国不接受、不承认非法“裁决”横加指责。美、日、英、澳、加等国发表所谓“联合声明”,妄称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主张没有法律依据。但无论它们怎么闹腾,都改变不了所谓“裁决”非法、无效、没有拘束力的事实。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受非法“裁决”影响。
十年弹指一挥,回顾这桩非法“仲裁”案,人们更加看清:它自始至终就是一场“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堪称国际仲裁史上的一桩丑闻,当中存在严重谬误。

何谓“仲裁”?本应由当事方在一致同意、充分交换意见的前提下才可发起。而陆地领土问题不属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管辖范畴,海洋划界问题也在2006年就被中国明确排除出“强制仲裁”等程序。菲律宾单方面挑起所谓“南海仲裁”,根本不具备启动仲裁的法律要件,也违反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有关直接当事国通过友好谈判和平解决争议的规定,背弃了在中菲双边协议中所作的承诺。
同时,不少国际法专家指出,所谓“仲裁庭”无视中菲争议的实质是岛礁领土和海洋划界争议,违背当事方同意原则,滥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强行扩张管辖权,其公正性和合法性遭到广泛质疑。此外,从所谓“仲裁庭”组成看,大部分成员是由国际海洋法法庭时任庭长、右翼色彩浓厚的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指定的。可见,从程序到实体,所谓“南海仲裁案”裁决都存在严重谬误,就是个非法、无效、没有拘束力的“三无”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