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吴蔚:你问到点子上了,如果将格陵兰问题大而化之地视为“美国与丹麦之间的博弈”,那么在做分析研判时很可能离题万里。我先说结论:这是一个典型的“两国三方”博弈模型,在这个博弈当中,美国、丹麦、格陵兰岛都有自己的盘算,他们三方之间既有利益契合点,也有利益冲突点。
既然是国际问题,那么我们首先必须要明确格陵兰岛的政治地位问题。从历史的经纬上看,格陵兰自1775年起成为丹麦的殖民地,1953年被丹麦内化为一个“海外行省”,1979年起格陵兰逐渐成为自治省被批准拥有自己的地方议会,在一些诸如公共卫生、教育、社会服务等领域的自治权。1985年格陵兰退出欧共体,其独立倾向开始走向台面。2008年11月,格陵兰举行公投力求自治权的进一步扩张,请注意,从国际法的角度看格陵兰此举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丹麦议会对此结果予以尊重。回顾完这段历史,你会发现格陵兰的主权问题一直处于一种“可被探讨”的微妙位置,都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这颗蛋主动暴露出这条裂缝呢?这不,美国人来了。
要用国际关系理论里哥本哈根学派和巴黎学派的安全化理论去分析的话,在这个“两国三方”博弈里,美国是“安全化主体”,以军事部署、资源掠夺、“中俄威胁论”叙事构建来推动格陵兰岛的“对美可控”;而丹麦则通过外交妥协与引入北约安全框架体系的工具来试图延缓外部力量的干预,同时丹麦作为宗主国一直在经济政策、民族政策、民生政策上对格陵兰岛实施某种“弱化手段”,延缓其离心主义倾向向政治实践过渡;而格陵兰岛则通过自治权的不断扩张实现政治经济外交的“权利向权力过渡”,进而逐渐成为一个事实上的政治实体参与国际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