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安保法对“存亡危机事态”的定义是“与我国有密切关系的他国遭到武力攻击,从而威胁到日本生存,从根本上颠覆了日本国民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的明确危险事态”。该定义意味着日本即使在尚未遭到武力攻击的情况下也可进行武力反击,使日本自卫队突破了“和平宪法”中的“专守防卫”限制,明显越过日本宪法红线。该法案通过时就在日本社会引起广泛争议。
吕耀东告诉记者,“存亡危机事态”难以用客观指标进行认定,其定义中的“与日本关系密切的他国”“威胁到日本生存”等要素,均可由执政党随意解释,这意味着日本政府可以根据所谓的“自我判断”行使涉及“与日本关系密切的国家”的集体自卫权。
日本“继承和发展村山谈话会”理事长藤田高景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高市早苗一贯主张修改“和平宪法”第九条,其政策倾向明显背离战后日本基于“和平宪法”的和平发展基本方向。
对战后国际秩序的无视,对国际法基本原则的践踏
“高市早苗的错误言论表明,日本有意图实施武力干涉他国内政和实施侵略。与其说这是掏空‘专守防卫’,不如说这更类似二战前日本‘以维护本国利益’为借口发动对外侵略的历史案例。”王旭对《环球时报》记者直言。
《联合国宪章》确立了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为核心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奠定了战后和平秩序的法理根基。高市早苗的言论,不仅粗暴践踏了上述基本原则,更对战后国际秩序构成严重挑战。
事实上,台湾归属中国这一事实已经得到一系列具有国际法律效力的文件的确认。1943年,中美英三国发表《开罗宣言》,宣布三国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如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中美英三国发表《波茨坦公告》(后来苏联也参与执行),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9月2日,日本向中国等同盟国正式签署投降书,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1971年,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从国际组织实践和政治层面一锤定音,明确界定台湾的唯一身份是“中国台湾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