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报告》还指出,美国长期采用双重标准,坚持美国军机在他国防空识别区享有“飞越自由”,但对非盟友伙伴国家军机的相关行动则宣传为“威胁”。美国一方面强调军机享有“飞越自由”并连年挑战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多次派遣军机穿越台湾海峡,另一方面却在舆论上将中国军机在美国、日本和韩国等防空识别区内国际空域的正常演练活动炒作为“侵扰”或“挑衅”。美国在防空识别区问题上的双标做法,与其标榜捍卫“航行自由”的言论明显不一致。
《报告》得出的结论是,美式“航行自由”缺乏国际法基础,反映出美国使用军事力量对他国施压的惯常做法。美式“航行自由”是对航行利益的过度扩张。美式“航行自由”的本质在于,极尽所能压缩其他国家的合法权益,以获取不受约束的“自由”。
美式“航行自由”严重扭曲国际法的解释与发展,延续“炮舰外交”的无理逻辑,服务于美国的国家利益及其地缘政治战略,绝非维护所谓“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且涉嫌以军事力量威胁区域和平稳定,体现出鲜明的不法性、无理性和双重标准。
《报告》还分析称,美式“航行自由”无限度地扩张美国在全球海域的军事存在,并根据自身利益诉求有选择地实施地缘政治打压和海空力量投送,对不同国家采取差别待遇和差异化判断标准。这显然与其标榜的“维护全球海洋秩序”相去甚远。
“尽管美国反复强调南海的‘航行自由行动’并不针对任何一个国家,但相关行动的统计显示,中国是近十年来该行动的头号目标。”《报告》指出,正如美国国会研究局一份报告明确指出的那样,“中国与邻国在南海和东海的争端乍看起来似乎是远离美国的国家在争夺一些对美国来说无关紧要的海洋岩礁,但南海和东海可能因各种战略、政治和经济原因牵涉美国利益。”此外,美国还在地物地位、防空识别区等问题上对自身与包括中国在内的他国采取双重标准。中国之所以成为美国“航行自由行动”的头号目标,离不开美国基于自身国家利益以及地缘政治博弈的考虑,而绝非基于维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反映的国际法规则与海洋法律秩序。
当“航行自由”完全服务于军事和战略目的,并被用来对其他国家进行威慑和施压时,它就彻底异化为“军事威胁的自由”。
“我们发布这个报告,想要传达的最核心意思是要在当下的环境下,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如何有效维护国际法治,不让国际法碎片化。”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徐贺云表示,
美国的做法是赤裸裸的双重标准,“合则用,不合则弃”,把国际法工具化、武器化,严重损害了国际法。
“此次发布这个报告是要重整对海洋法客观公正的解释,这是发布这份报告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