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尝到募兵制的甜头后,苏军在1990年决定对兵役制度进行改革,建立普遍义务兵役与自愿服役的合同兵相结合的新型兵役制度,并在全军范围内进行试点。
然而,不等改革全面铺开,苏联就轰然解体,而继承苏联主要遗产的俄罗斯则继续推进未完成的兵役制度改革,在上世纪90年代颁布了一系列法令,确立了义务兵和合同兵相结合的混合兵役制,并将义务兵的服役期由24个月缩短为18个月,进而在2008年又缩至12个月。
叶利钦政府还计划到2000年合同兵和义务兵的比例将达到1∶1,不过由于种种原因,至今这个目标仍未实现。
■俄联邦成立后,建立了义务兵与合同兵相结合的混合兵役制,并努力提高合同兵比例。
合同兵役制的建立为俄联邦提供了重要兵员来源。
虽然在经济相对发达的西部地区,比如莫斯科、圣彼得堡等地,因为工作机会多,社会福利好,适龄青年对于军队的待遇并不看好,参军积极性不高。
但是,对于高加索、西伯利亚以及远东那些偏远边疆区的居民而言,参军却是相当不错的出路,上述地区经济低迷,失业率高,就业机会少,年轻人非常渴望参军入伍,除了积极应征领取义务兵津贴补助家庭外,在服役期满后还努力争取有限的合同兵名额,有些人甚至不惜拿出家里的积蓄向征兵委员会的负责人行贿,以获得继续留在军队赚取高额工资的机会。
相比服役期连连缩短的义务兵,合同兵服役期更长,接受训练更充分,更加熟悉武器装备和战斗技能,作战能力更强,特别是那些经历过实战的合同兵都是俄军的宝贵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