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由中埃“文明之鹰-2026”空军联合演训这一机会,国产双发重型四代半战斗机歼-16首赴中东,展示了中国空军和中国战斗机工业的强大战力与先进水平。这是否也是一次对外推销国产重型战斗机的机会?被许多人提及的所谓“中俄曾约定‘禁止中方出口俄制苏-27战机及其衍生型号’”一事,是否会在法律层面上影响歼-16的出口?昔日我们曾在国产重型战斗机的出口方面进行过怎样的努力?为何均未能成功?哪款战机将有望成为中国首款实现出口的重型战斗机?
运油-20为赴埃参演的歼-16实施加油。关于在“文明之鹰-2026”空军联合演训中出动可能多达6架歼-16赴埃及参演一事,这是展示本土军事工业发展水平的好机会。虽然外国潜在用户以整机方式引进歼-16的概率不大,但这款双发重型战斗机所使用的部分先进技术、子系统和配套武器等,也可能收获他国青睐。例如,歼-16飞行员佩戴的数字化飞行头盔、空战AI辅助系统、国产空空导弹和空对面制导弹药,以及机载氮化镓有源相控阵雷达和电子对抗设备等。
有观点认为,歼-16其实可出口,无需顾忌当年中俄所达成的出口转让限制协议,因为歼-16已获中国官方认定为“自主研发的双座重型多用途战斗机”。中俄两国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签署的苏-27战斗机许可生产协议中明确规定,由中国自主组装生产的苏-27及其直接衍生型号不得对外出口。适用于该条款的对象是部分运用俄方提供相关技术或配套设备的早期型号,如歼-11A和早期型歼-11B。而在歼-16这里,除了气动布局源自苏-27系列,整个生产链条均实现了100%的中国国产化,包括航空发动机、航电系统、武器系统、飞控系统和复合材料。歼-16还在机身基础结构方面进行了改进,采用了一体式机身框架,提升了整机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