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检察官,"死"于2026 检察共和国终结!韩国“检察共和国”时代在这个夏天终结。几天前,韩国国会以175票赞成、2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8月4日,总统李在明主持召开国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该修正案。
根据修正案,检察机关将不再拥有自行发现案件、直接侦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和收集证据等权限,仅负责提起和维持公诉。检察官若认为案件需进一步调查,只能要求司法警察开展补充侦查,警方须在最长2个月内完成。这意味着,韩国延续70余年的刑事司法体系迎来了一场根本性变革。两个月后,韩国最高检察机关“大检察厅”将彻底成为历史,标志着韩国作为“检察共和国”的特殊时代的终结。
韩国的检察制度始于20世纪40年代。1954年出台的《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刑事案件的侦查权。此后数十年间,韩国检察官逐渐发展出了一种在世界范围内都极为罕见的权力结构,他们既拥有侦查权,又拥有起诉权。在许多国家,搜查私宅需要警方提出、检方申请、法官批准三道流程,三者各自独立、相互制约。但在韩国,检方自己申请、自己搜查,检察官只要和刑事庭法官搞好关系,就处于拥有“绝对权力”的状态,可以包办从侦查逮捕到正式起诉的全部流程。这种制度设计让韩国检察院脱离了司法制衡体系,变成了独立于行政、立法、司法之外的“第四权力”。
韩国社会因此流传着一句话:“政权是有限的,检察机关的力量是无限的。”权力带来荣耀,也催生腐败。一方面,检察官成为揭露政府腐败、调查总统渎职的“正义化身”,享有特殊的社会声誉;另一方面,检察系统的畸形权力也为特权和腐败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在韩国朝野政党的激烈争斗中,检察机关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