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日前以所谓“强迫劳动”为名对60个国家和地区征收10%至12.5%的关税,此举立即招致多方反对。目前已有企业提起诉讼,而美国总统特朗普坚称“新关税措施经得起法律审查”。
美国政府频繁寻找新的征税理由和法律工具来实施关税。从《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到《1974年贸易法》,从“122条款”到“301条款”,当一种关税或法律工具受限时,美国政府迅速启用另一种工具。尽管名目和工具不断变化,但保护主义逻辑和单边主义路径未变。
今年2月,美国最高法院认定《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没有授权总统征收大规模关税。随后,美国宣布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对所有国家征收10%的全球关税”,为期150天。如今期限到期,美国政府又搬出“301条款”继续实施关税。新关税生效后,有消息显示两家企业随即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诉讼。特朗普表示,政府转而采用另一种长期以来多次使用的法律路径,并称新关税属于“非常标准”的关税措施,声称美国正由此获得数十亿美元收入。
美国贸易代表格里尔辩称,新关税措施能让美国贸易伙伴执行与美国类似的“强迫劳动”产品禁令,提高工人福利。然而,这种诡辩话术已遭到多方抨击。美国众议院筹款委员会的民主党成员理查德·尼尔认为,美国以所谓“强迫劳动”为由征收关税的说法过于牵强。欧洲议会国际贸易委员会主席贝恩德·朗格也批评称,美国的做法是先决定征税再寻找合适的法律依据。
分析人士指出,美国滥施关税的新说辞只会增加企业合规成本、加剧全球供应链混乱。这一举动折射出一个明显趋势:法律依据可以变化,但美方滥施关税的行径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