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存在重大缺陷,其“裁决”错误明显,漏洞百出。其中一个明显错误是,认定南沙群岛没有任何岛礁可以产生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其中连面积达50万平方米的南沙最大岛屿太平岛竟然都判定为岩礁而非岛屿。如果按照这一“标准”,很多国家的主张都是非法的。
2026年5月23日,中国海警东安舰执法员驾驶小艇前往南海仙宾礁附近慰问渔民(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张睿摄
英国资深国际法专家安东尼·卡蒂指出,“仲裁庭”对《公约》的解释存在“偏见和不专业”,完全否定中国对南海岛礁主权和海洋权益的主张,却无视一些西方国家在太平洋地区的类似主张和实践,充分暴露其双重标准。
“仲裁庭”本身也不具备任何权威性和公正性。它只是利用海牙常设仲裁法院相关服务临时拼凑的一个“草台班子”,联合国和国际法院在其作出所谓“裁决”后迅速与其撇清干系。“仲裁庭”5名“仲裁员”中1人由菲律宾指派,4人由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的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指派,而柳井是一贯主张“亲美遏华”的“右翼鹰派”。“仲裁庭”服务“明码标价”,在中方拒绝参加的情况下,菲方主动“替”中方支付费用。
“南海仲裁案”背后暗藏域外势力的操纵。美国政府对菲律宾提起“仲裁”公开支持,菲方法律团队由美国律师担纲,这些美国律师中有人与美国政府渊源颇深,还与“仲裁庭”的多数“仲裁员”及柳井俊二有多次共事经历。而柳井原是日本外交官,与时任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因此,“仲裁”的诉求是出于政治目的包装和单方面提起的,“仲裁庭”的组成是出于政治目的临时拼凑的,“仲裁”结果是为实现政治图谋精心炮制的。这种做法违背了法治精神,践踏了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在国际上开启了危险和恶劣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