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关于日本拥核问题的工作文件 警惕日本核野心。中方关于日本拥核问题的工作文件指出,近年来日本在拥有核武器问题上消极言行不断。2025年11月,日本首相在众议院应询称,无法确认“无核三原则”是否将在日本安保政策修订过程中保持不变。同年12月,一位日本首相官邸高官公开声称“日本应该拥有核武器”,暴露了日本右翼势力的核野心,挑战国际社会底线。日本还寻求强化所谓“延伸威慑”合作,试图发展核动力潜艇,达成所谓“核共享”安排,图谋重新在日本部署核武器。这些行为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警惕和坚决反对。
日本拥核图谋由来已久,早在二战期间就曾秘密开展核武器研发。前航空自卫队幕僚长田母神俊雄于2013年出版《日本核武装计划》一书,详细制定了20年内按照“三阶段、八步走”战略实现自主拥核的路线图。目前,日本掌握后处理技术,有能力提取武器级钚,并有可运行的后处理设施,长期制造和储存远超民用核能实际需求的钚材料,具备短期内实现“核突破”的能力。
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书》等具有充分国际法效力的文件,日本应完全解除武装,不得维持任何能使其重新武装的产业,包括不容许走上核武装道路。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无核武器缔约国,日本必须履行不接受、不制造、不拥有、不扩散核武器的国际法义务。
日本拥核的消极言行严重违反其承担的国际法义务,不仅暴露了其在核军控问题上的虚伪面目,更是对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为基石的国际核不扩散体系、二战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的严重挑战和公然挑衅。这将损害《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削弱各国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的共同努力,危及二战胜利后的和平与繁荣,已引发国际社会以及日本国内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