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湾仔道捣破卖淫场所 5名涉案女子被捕。2026年4月17日下午,香港湾仔区一处隐匿在闹市中的卖淫场所被警方一举捣破。湾仔警区特别职务队根据事先掌握的情报,经过周密部署和深入调查,对位于湾仔道的一个目标单位展开突击搜查,成功拘捕5名涉案女子,并检获一批包括账本、按摩油及一次性床单在内的证物。此次行动再次彰显了香港警方打击涉及色情及非法劳工活动的决心。
警方通报显示,此次行动由湾仔警区特别职务队主导。在获得可靠线报并对目标地点进行一段时间的监视与调查后,警方于4月17日下午采取行动。执法人员突击搜查了湾仔道的一个疑似卖淫场所,当场控制在场人员。经初步调查,警方以涉嫌“管理卖淫场所”及“雇佣非法劳工”的罪名,拘捕了一名52岁的本地女子,相信其为该场所的主要负责人。另外,3名年龄介于38岁至45岁之间的本地女子因涉嫌“协助管理卖淫场所”被拘捕。此外,警方在现场还发现并拘捕了一名54岁的内地女子,她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赴港。
4月18日上午,香港警务处公共关系科当值新闻主任就案件详情作了进一步说明。被捕的54岁内地女子向警方表示,自己因年龄较大,在从事性交易时每次仅收取一百港元的费用,且服务时间“不限”。然而,其持通行证赴港的目的并非从事工作,因此在港进行卖淫活动已涉嫌“违反逗留条件”。
目前,所有5名被捕女子正被警方扣留,作进一步调查。警方检获的账本等物品将有助于厘清该场所的运营模式、资金流向及具体活动情况。在香港,虽然性交易本身并非完全非法,但围绕其组织、经营、宣传及在公共场所招揽等行为均受到《刑事罪行条例》的严格规制。此次行动中涉及的“管理卖淫场所”及“协助管理卖淫场所”即属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律,管理或协助管理卖淫场所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14年监禁及罚款。任何人士若违反其入境逗留条件(例如持旅游签证在港工作,包括非法卖淫),即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