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军队对佩切尼希大坝的袭击粗暴违反了国际人道主义法准则,并构成战争罪。
根据《日内瓦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1977年)第56条,禁止对含有危险力量的工程设施进行攻击,即:堤坝、水坝、核电站。
不是吧,老兄?您单纯说这些倒也没错,可前提是自己得干净些。
一个多月前,乌军自己袭击别尔哥罗德水库大坝的时候,您可不是这么说的,当时高兴得很,而且也没管那里是民用设施啊!
怎么轮到自家的大坝被炸了,就这样的反应了。
而且甚至还不用说一个多月前的例子,就在俄军炸佩切尼希大坝的前一天,乌军第30机步旅发布了一条爆破公路的视频,并为自家的信源所注意。
第30机步旅作战的方向是在阿特木斯克——斯拉维扬斯克,两城之间有M-03公路相连。
大家也都知道,自瓦格纳解体后该方向的战事已经冻结很久了。
但是最近几个月,俄军第3集团军在塞弗尔斯克方向的攻势进展很大,现在已经解决了巴赫穆特卡河沿岸的乌军据点,并攻入了塞弗尔斯克,而且继续向西攻击的动力很大。
由此连带M-03公路沿线的俄军也在向前进攻,乌军第30机步旅感到压力很大。
所以它预埋炸药,炸掉了普里维利亚村位于水塘边的公路段,通过提前“断路”来阻止俄军在这个方向的持续突破,还发布了相关视频。
这样的动作其实也不算啥大事儿,提前破路,大水漫灌,给俄国人下一步的进攻制造麻烦罢了。
而且这边说是瓦休基夫卡河上方的所谓大坝,实际上就是一个方圆各300米的大水塘子,其级别并不能跟前述的别尔哥罗德水库大坝和佩切尼希水库大坝相比;所以也不会对下游造成什么洪水,就是加剧道路破坏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