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早苗言论的核心依据出自十年前安倍晋三执政时期日本国会通过的新安保法中“存亡危机事态”这一概念。然而,该概念本身背离了基本的法律逻辑和立法初衷,即便在日本自身法律框架内也站不住脚。二战后,日本新制定的《日本国宪法》(也被称为“和平宪法”)第九条确立了放弃战争、不保持战争力量、否认交战权的国策。但自新安保法正式生效以来,“和平宪法”在实质上已被架空。
新安保法提出需要对一系列事态进行认定并从安保层面予以应对。其中涉及“台湾有事”的事态认定,按照严重程度由轻到重排序依次为“重要影响事态”“存亡危机事态”和“武力攻击事态”。日本此举是在阐释“存亡危机事态”等相关事态含义的基础上,企图从法理层面为日本以武力方式应对“台湾有事”寻求“合法依据”。
“存亡危机事态”的定义难以用客观指标进行认定,其定义中的“与日本关系密切的他国”“威胁到日本生存”等要素均可由执政党随意解释。这意味着日本政府可以根据所谓的“自我判断”行使涉及“与日本关系密切的国家”的集体自卫权。高市早苗一贯主张修改“和平宪法”第九条,其政策倾向明显背离战后日本基于“和平宪法”的和平发展基本方向。
高市早苗的错误言论表明,日本有意图实施武力干涉他国内政和实施侵略。这不仅粗暴践踏了《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为核心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更对战后国际秩序构成严重挑战。事实上,台湾归属中国这一事实已经得到一系列具有国际法律效力的文件的确认。1943年中美英三国发表《开罗宣言》,宣布日本所窃取于中国的领土如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中美英三国发表《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9月2日,日本向中国等同盟国正式签署投降书,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1971年,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明确界定台湾的唯一身份是“中国台湾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