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对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作出二审宣判,判定李在明无罪。尽管如此,如果检方继续上诉,李在明仍可能面临被剥夺选举权的风险。
当天,首尔高等法院指出,李在明关于“在担任京畿道城南市长时期不认识前城南城市开发公社第一处长金文基”的发言以及“城南市柏岘洞土地用途变更是在国土交通部的胁迫下进行的”言论不属于虚假事实,因此推翻了一审判决,判定其无罪。
李在明在宣判后感谢法官们以真相和正义为基础做出正确判决,并表示为了这些理所当然的判决消耗了很多国家力量,希望检方能够反思自己的行为,不再浪费国家资源。
这起案件始于2022年9月8日,当时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以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对李在明提出不拘留起诉,指控他在2021年12月竞选总统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谎称不认识金文基,以及在2021年10月国会对京畿道政府审查中就另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涉用地规划问题作虚假陈述。
2024年11月15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在一审中判处李在明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李在明表示将提出上诉。
李在明被视为下一任总统热门候选人。如果最终被判有罪,他将丧失国会议员资格并无法参加下届总统竞选。即使目前二审宣判无罪,但如果检方继续上诉至韩国大法院并且最高法院确定刑期,李在明仍将面临被剥夺选举权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