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近日宣布向中国台湾地区提供大额武器援助并出售武器,此举违反了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严重干涉中国内政,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相关规定,中方决定对以下七家企业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英斯图公司、哈德森技术公司、萨罗尼克科技公司、雷神加拿大公司、雷神澳大利亚公司、爱尔康公司和国际海洋工程公司。
具体反制措施包括冻结这些企业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和个人与这些企业进行交易和合作等活动。该决定自2024年12月27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