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外交部网站发布了《关于对美国军工企业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宣布对美国七家公司实施反制。此前,美国再次宣布向中国台湾地区提供大额武器援助并出售武器,其“2025财年国防授权法案”中包含多项涉华消极条款,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严重干涉中国内政,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相关规定,中方决定对以下七家企业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英斯图公司、哈德森技术公司、萨罗尼克科技公司、雷神加拿大公司、雷神澳大利亚公司、爱尔康公司、国际海洋工程公司。具体措施包括冻结这些企业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并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和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和合作活动。
该决定自2024年12月27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