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部队,意味着独立作战的能力,但美国网络部队存在着先天的缺陷。
从美国网络司令部的职位分布可以看出,真正负责作战的只是一个部分,还有两个部分是网络防御部队和国家网络任务部队,顾名思义,他们主要负责防御和信息技术支持工作。
统计数据显示,真正执行网络作战行动的人只占美国网络司令部的不到3%。
也就是说,美国网络部队原本更侧重防御能力。
因此,最近两年,建设进攻性力量成为了美国网络司令部的重点方向。
今年,美国网络司令部拨款近9000万美元用于建设一个进攻性的网络平台。与此同时,在今年的美国国防预算案中,多个用于建设网络武器的项目都明确提到,要将进攻性网络纳入实际的作战行动,打造致命的网络作战工具,实现全方位的网络进攻行动。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公布美对我大型科技企业机构网络攻击事件,很及时,也很必要。因为美国在建设网络作战力量的同时,还在做一件事——企图塑造网络空间国际规则。
现在,国际上有两套关于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的主张:美国主张网络攻击要分合法和非法,出于国家安全、军事、情报等理由的网络攻击是合法的,只有商业窃密是非法的。所以美国从来都是将自己发起的攻击披上合法的外衣,而指责其他国家搞商业窃密。以中国为代表的国家则主张网络主权理论,提出任何形式的网络攻击都是非法的。
美国之所以要这样二元划分,是为了方便自己随时捏造“安全”的理由对其他国家发起网络攻击,因为美国采取的是一种“有罪推定”的方式——谭主梳理美国发起网络攻击的流程后发现,只要它认为对方“可能”对美国形成安全威胁,就会单方面发起网络攻击。
这一次,美国为了自己的竞争利益,对中国企业发起网络攻击,窃取商业机密,明显连美国自己的“合法”理由都不符合,这也将美国二元划分网络攻击的虚伪之处彻底揭露了出来。
这也再次说明,美国打压中国的险恶用心没有任何改变。竞争不过就偷就抢,这是强盗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