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搬出《美菲共同防御条约》
对于此事,美国似乎有几分坐不住了。从美国国务院官网发布的消息来看,其搬出了1951年签订的《美菲共同防御条约》,并援引了其中的第四条,即“双方认为,任何一方在太平洋地区遭到的武装攻击,都可能危害本方的和平与安全,并可宣布依据本国宪法程序采取行动,应对共同的危险。”乍看上去,美国官方似乎是在以此向中方发出“警告”,乃至向我们发出“军事摊牌”的信号。但美国人真能说到做到吗?怕是未必。
金门炮战时期的解放军炮兵阵地
一方面,美国自己都没加入联合国海洋公约,有何资格要求他国遵守此事?又有何资格认为《美菲共同防御条约》的效能,可凌驾于联合国海洋公约之上?只要美方敢介入仁爱礁问题,其在道义和舆论上就丝毫不占优势。另一方面,回想祖国大陆方面于上世纪50年代启动的金门炮战,美国曾向台当局做出“承诺”,称将派出军舰对台军补给舰提供所谓的“护航”。
结果当台湾海军的补给舰在金门沙滩上卸货并遭解放军炮击时,美舰一炮没开掉头就跑。这种所谓的“承诺”早在半个多世纪前就得以验证,纯属废纸一张,菲律宾人最好别指望着美政府真会为仁爱礁问题而发兵。
中国海警船迎头挡住菲方船只
所以说,美国国务院突然搬出《美菲共同防御条约》,大概率只是一种姿态,即“为盟国提供口头支持”,这种嘴炮的声调固然不低,但实际行动寥寥。在仁爱礁问题上,任何人都不要妄图挑战中方捍卫祖国领土主权完整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