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的《吉林省白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宇忠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披露,这名正厅级领导干部执念于房,欲望闸门由此打开。
李宇忠,男,1962年1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李宇忠参加工作第三年,就遇到了一个难题——想结婚但没有婚房。无奈之下,其岳父只得将李宇忠妻姐家装煤和烧柴的简易棚子腾出三分之二,改建了一间十七八平方米的小平房作为婚房。岳父找木匠做了两件家具,李宇忠家里送来一辆自行车、一台电视机,一个新的家庭就这样组建起来。文章指出,住简易房、寄人篱下的经历,成了他心中永久的痛,让老婆、孩子住上大房子,成为李宇忠的执念。1986年,李宇忠所在的林业局盖职工住宅楼,他分到一套50多平方米的住房,夫妻二人心满意足地搬进了新家。1991年,李宇忠被任命为浑江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队长,成为当时该市林业系统下属单位最年轻的“一把手”。看到许多同级“一把手”都陆续开始换房子,他也蠢蠢欲动。李宇忠看好一套三室一厅85平方米的房子,当时售价为12万元,可手中的钱不够。为了达成心愿,李宇忠让妻子说服岳父,把老两口住的70多平方米房子卖掉,帮他买下这套住房,而岳父母则搬到李宇忠原来的住处。
公开资料显示,李宇忠后于1997年任抚松县副县长,2004年任抚松县委常委、副县长。上述文章称,2005年,时任抚松县常务副县长的李宇忠,又嫌房子太小、客厅间距太窄,在白山市买下一套160多平方米的住宅。
“随着职务的提升,我对换大房子的欲望也随之膨胀,但工资收入却远远无法满足我的需求,于是就把手伸向了企业老板。”李宇忠忏悔道。2006年6月,抚松县一位建筑公司老板陈某某在李宇忠亲戚的引荐下到他家中拜访,临走时扔下一个装有10万元钱的纸袋。“那时很纠结,马上就要当县长了,千万不能因小失大。最后还是贪欲占了上风,通过亲戚送的钱应该很安全,于是就说服自己,收下了人生第一笔巨额贿赂。”事后,李宇忠为陈某某联系了抚松县两个乡镇养老院项目,并再次收受陈某某20万元好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