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ews相关文章并未提及“冻结存款”,但是联结了卡西斯的言论、瑞士公投以及瑞士银行和金融业,并强调了该公投对香港可能产生影响。但这项公投是否真能造成网传后果?在瑞士政府官网核查,其公投档案中确实存在一项主旨为“瑞士的海外企业应维护人权”的提案,全称为“负责任的企业——保护人权和环境(For responsible businesses - protecting human rights and the environment)”,简称RBI。公投结果显示尽管普选赞成票多于反对票,为50.7%对49.3%,但由于州选票中反对票(14.5)比赞成票(8.5)多6票,该提案最终未能通过。
瑞士联邦政府官网中RBI公投截图
瑞士德语广播网站SRF关于RBI的投票结果截图从时间上来看,RBI是由瑞士民间社会组织于2015年发起的倡议,旨在引入有效法律框架,让总部在瑞士的跨国公司为其(包括子公司、供应商以及业务合作伙伴)在海外犯下的侵犯人权和环境的行为负责,如果有海外合作方侵犯人权,该公司可在瑞士被直接起诉。该提案于2020年6月就确定了公投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与香港国安法并无直接联系。从法案内容来说,根据瑞士国家广播电视集团旗下Swissinfo的报道,企业人士和民众对RBI的态度分歧主要存在于“实现方法”,因为RBI对企业监控其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力度要求极高,很容易影响企业对外经济活动。
瑞士政府始终反对该提案,并就此提出了“间接反提案(Indirect counterproposal)”,作为RBI被否决后的施行法案。普华永道(PwC)曾对两项方案做过对比报告,相比于RBI,政府方案要求瑞士企业对其人权和环境的营运是否符合标准进行申报,并进行强制性的非财务信息公开,而企业只有在其涉及人权和环境的项目未经申报或申报出现问题时,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可以说“间接反提案”在法律执行层面留有余地且更温和,如果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已经进行申报,则企业不会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