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地区目前存在两大类合作机制,除了以APEC为代表的论坛性经济合作组织外,另一大类是要向WTO进行报备的自由贸易协定。从全球范围来看,亚太地区是各类自贸协定数量增长最快、衍生发展最迅猛的地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TP)还有正在积极推进中的亚太自贸区(FTAAP)都是代表。
APEC的非约束性给成员提供了比较大的政策空间,涵盖的合作领域比单纯贸易投资广泛。“应对气候变化、卫生健康、扶贫等议题,都可以在APEC合作框架下进行探讨和推进。”刘晨阳同时指出,自贸协定的法律约束力对贸易投资的拉动作用往往比较突出,“但是对于某些成员一直达不成的,或者贸易协定不涉及的领域,它的覆盖面没那么宽。”
“APEC在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方面,明确指出CPTTP、RCEP,包括拉美地区的太平洋联盟等自贸协定,都是通向亚太自贸区的可选路径和重要拼板。也就是说,APEC力图发挥积极的协调作用,促进亚太地区已经形成的重要自贸协定的对接或融合,避免不同自贸协定变成彼此封闭和恶性竞争的贸易集团。”刘晨阳说。
议题——从“茂物目标”到“布城愿景”
APEC成立之后,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成果是1994年提出了茂物目标。这一目标是指发达成员在2010年前、发展中成员在2020年前实现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2020年APEC会议宣布完成茂物目标,并制定了《2040年APEC布特拉加亚愿景》(简称“布城愿景”),即“到2040年建成一个开放、活力、强韧、和平的亚太共同体,实现亚太人民和子孙后代的共同繁荣。”
数据显示,茂物目标实施26年,亚太地区贸易额增长5倍,年均增速6.7%;双向投资增长12倍,年均增速超过10%。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平均关税水平从13.9%减少到5.2%,贸易成本和时间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