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美国政坛“三号人物”,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可能“访台”的消息近期引发轩然大波。毋庸置疑,佩洛西的计划一旦成行,将严重违背美方对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作出的政治承诺,势必严重冲击中美关系。
尽管有报道称拜登政府曾“悄悄劝说”佩洛西取消计划,但也有人认为在美国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下,拜登政府“无权干预佩洛西”。白宫方面此前还回应称,佩洛西此行“不需要而我们也没有给予批准或不批准”“议长有权搭乘军用飞机旅行”。
事实究竟怎样?我们不妨先从外交互动的性质谈起,虽然外交互动是由主权国家的外交机关具体操作和执行的,但外交互动本质上是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政治行为,而不是两个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行为。
三权分立不是挑衅他国主权的挡箭牌
就中美外交互动来说,尽管它是由美国国务院与中国外交部两个行政机关具体操办和执行的,但从根本上讲是中美两个国家之间政治行为。通常而言,签署建交文件是两国行政机关代表各自国家进行的政治行为,这种文件走完各自国内相关法定程序后,就具备国内法上的约束力,国家内部各个机关均应该遵守。与此同时,建交文件生效后也具备国际法上的约束力,国家作为一个整体须履行国际法上的义务。
既然中美建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利坚合众国之间的国家行为,各自国内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均须遵守双方基于建交而签署的三个联合公报等一系列国际法律文件。固然美国是三权分立体制的国家,内部三权分殊、机构分立,国会有自己的独立性,但在对外关系中,美国所有的国家机构是一个整体,须共同遵守美国所应承担的国际法义务。因而,佩洛西“访台”严重违反了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中的国际法义务,尤其违反了其中的一个中国原则。
事实上,根据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三款,总统有权向国会提出他认为必要而恰当的措施供其参考。在“非常情况”下,总统还可以召集两院或任何一院召开会议。可见,拜登政府并不是完全不能影响佩洛西“访台”的行动。问题的关键是,拜登政府是否真正想阻止佩洛西的“访台”计划。目前,拜登政府对佩洛西“访台”计划只是表面性地“劝说”了一下,并以“无权干涉众议院议长的行动”为由而放任佩洛西“访台”,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作法。这尽管不能证明拜登政府与佩洛西在“唱双簧”,但至少表明,拜登政府在阻止佩洛西“访台”问题上未曾真正努力过,甚至不排除想借佩洛西“访台”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无论拜登政府对佩洛西“访台”的真实意图如何,其以国内的三权分立体制无法阻止佩洛西“访台”为由来为自己开脱辩解,却无法掩盖其以国内法对抗国际法的“美国逻辑”,这是对国际法的践踏。我们希望佩洛西放弃“访台”计划,也希望拜登政府抛弃三权分立体制这一“挡箭牌”,站在切实尊重和履行国际法的角度,站在真心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负责任大国的角度,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佩洛西“访台”。(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