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台湾陆军方面重点要求提升新型轮式突击车的“穿甲火力”,要求台湾军工科研部门尽可能使用120毫米坦克炮作为穿甲火力,同时要求穿甲弹的穿甲水平能在交战范围穿透520毫米以上均质钢板。
由于台湾军工部门此前仅有“来料加工”M68型105毫米坦克炮的经验,缺乏研制高膛压加农炮的经验,台湾陆军在与研制单位研讨讨论后,将“猎豹战车”火力系统“降档”到105毫米,但要求新105毫米火炮需能贯穿500毫米均质钢,但同时要求“军备局”研制能够自产的105毫米火炮,同时准备120毫米火炮的生产线。
但是,“审计局”在审计时发现,台“军备局”202厂以“研制方式未能确认”为由,在未通报台军、台湾当局的情况下,将105毫米火炮的车载火炮研制工作改为“外购获得”,同时并未进行120毫米火炮的预研工作,同时也没有推进建立120毫米坦克炮的生产能力。
在发现这件事以后,“审计部”指责“军备局”称,目前的“猎豹战车”的火力系统无法完成台当局制定的“支援整军备战”的任务目的,同时台湾“审计部”质疑台“军备局”为何在未规划研制的情况,花掉了多达1亿1897万新台币的研制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