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调查是美国《1974贸易法》的一项条款。根据该规定,美国贸易代表可以对外国法律、政策或做法进行调查,与有关国家进行磋商,并决定是否采取提高关税、限制进口、停止执行有关协定等报复措施。对于遭受301条款贸易调查的对象国来说,他们可能面临着出口商品丢失美国市场份额的风险,进而影响本国的就业和经济发展。
301条款的上一次大规模应用还是在1980年代,自从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后,国际贸易争端逐步转移到WTO平台上,美国也暂时中止了使用301条款。然而在十多年以后的今天,美国再次启用301条款难免引起媒体广泛关注。

2017年8月18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正式对我国启动301调查,主要针对与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有关的法律政策或做法。据媒体报道,美国将很快公布对华301调查结果并可能对中国采取限制措施。
“调查结果可以诉诸WTO裁决,但不能单方面采取制裁措施。如果美国没有通过WTO来解决问题,就是单边主义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是违反WTO原则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屠新泉说。
美国对哪些国家使用过301条款?
在上世纪80年代,美国曾使用301条款对巴西和日本发起涉及高技术产业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