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西方国家的军队开始采用9 x 19毫米的“巴拉贝鲁姆”北约标准手枪弹和少量的0.45英寸口径的ACP“柯尔特”手枪弹,而华约成员国军队自先采用的是7.62×25毫米标准手枪弹,而后演变为9×18毫米标准手枪弹。这一时期最著名的军用手枪包括“柯尔特”、M1911A1、“勃朗宁”1935、“瓦尔特”1938、“托卡列夫”TT-33及“马卡洛夫PM”等。到20世纪70-80年代,手枪击锤、扳机组件和保险机构的新设计方案逐步出台,手枪的使用更为安全、快捷。枪械本身人机工效设计的提高使武器的操作性进一步增强,例如,枪械适合左、右手射击;设计有供双手握枪的扳机限制器;研制了可调式前后瞄具等。许多新材料、新工艺,如高强度塑料、合成材料、薄金属冲压技术等开始被应用于武器制造中,减轻武器重量,提高了武器可靠性,降低了生产成本。更大容量的弹匣(12发或更多)的使用使武器在适应40—50发,分战斗射速需要的同时,保持良好的火力持续性。这一时期的优秀手枪型号包括“伯菜塔”M92、“瓦尔特”P99、“格洛克”及“史密斯&韦森”等。同一时期的先进冲锋枪则包括紧凑型“乌齐”、微型“乌齐”、“英格拉姆”“幽灵”M4、“伯莱塔”M12等,这些型号的冲锋枪重量均为2~3千克,连带折叠枪托长400-500毫米,不仅被各国执法部门广泛使用,也被各国军队中的部分人员用作自卫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