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上“核”心向大洋-中国核潜艇的诞生与发展(4)
■ 研制计划一波三折
1958年底,我国原子能反应堆的和平利用研究取得了成果。在中国核科学首次取得突破的基础上,海军和第二机械工业部立即携手组织人力进行核潜艇的研制工作。经协商,这一工作具体由当时的海军科学技术研究部部长于笑虹少将负责。根据钱伟长、汪德昭等科学家的建议,于笑虹将军组建了六大研究所,分别负责和承担舰船与动力装置的总体设计研究工作,鱼雷、水雷、扫雷、防潜等研究工作,水声研究工作,海洋科学和航海设备研究工作,海军重大工程研究工作,海军医学研究工作等。
正当中国科学工作者满怀信心全力研制核潜艇时,一个早有所料但极不愿其发生的事件终于成为事实:苏联于1960年8月开始撤走在华专家,并撕毁了全部协定,到1962年,所有的原子能专家全都撤离了中国。此时中国大地上又发生了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和政策上的失误,国民经济建设处于最困难时期,国家已经没有力量同时支撑原子弹和核潜艇两个摊子。聂荣臻根据当时国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状况,确定了国防科研工作要“缩短战线、任务排队、确保重点”的方针,经全面权衡,把研制原子弹、氢弹放在第一位,让包括核潜艇在内的其他项目下马。尽管反复审核,尽管欲罢不能,但最后几乎所有的共和国元帅都怀着痛苦的心情,不得不在核潜艇暂时下马的报告上签了字。就这样,核潜艇工程刚开始几年就被迫叫停。
1964年10月,战胜了三年自然灾害的中国人民成功地爆炸了原子弹。中国爆炸原子弹,前后只用了6年时间,耗资仅28亿人民币。其后仅用两年零8个月又成功爆炸了氢弹。在“两弹”东风的鼓舞下,核潜艇项目又提上议事日程。1965年春节前一天,于笑虹和六机部部长方强、舰船研究院院长刘华清一起开会。散会时刘华清对于笑虹说:“我们是个大国,有着广阔的海域,海岸线长达18000公里,沿海岛屿有6000多个,没有航速高、航程长的核潜艇,无论如何也是不行的!这些年,我们欠下了海军这笔帐,真叫我们时时惶恐不安哪!”
经海军、二机部、七院等有关业务部门的再次全面论证,专家们认为全面研制核潜艇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1965年3月14日,第二、第六机械工业部联合向以周恩来为主任的中央专委呈交了《关于成立核潜艇总体研究机构的报告》。周恩来看到报告后很支持,但又考虑到国家经济刚刚复苏,遂先后召开了多次中央专委会议。经过大家的多次研究、讨论,中央专委基本上同意了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建议。中央决定核潜艇研制工作全面上马,并同时要求研制核潜艇的有关单位遵守如下三个原则:一是认真执行大力协同的方针;二是立足于国内,从现实出发,分两步走,先于1972年前研制成功反潜鱼雷核潜艇,然后在反潜鱼雷核潜艇的基础上研制导弹核潜艇;三是要求第一艘核潜艇既是试验艇,又能在主要战术技术性能上相配套,并作为战斗艇交付使用。中央还明确规定了核潜艇研制的步骤、基本建设、经费和协作项目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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