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制进程
1962年5月18日,中国航空研究院与航空工业局发出《关于共同组织米格-21飞机技术摸底,为仿制及进一步自行设计做好准备的联合指示》。
但随着中苏交恶,苏联并没有完全履行协议,实际上中国没有获得米格-21的大部分的技术资料,到手的文件又有很多错误,实际对歼-7的研发生产有用的就只有几架样机,这给试制带来了困难。最后经过负责此项目的沈飞公司和成都飞机工业公司的技术摸透和研究,根据苏联提供的米格-21样机制造出歼-7原型机。
在此之前中国飞机设计科研机构曾构思过东风-113高空高速战斗机的方案,但因工业基础薄弱无法满足设计要求,很快被迫放弃。
1961年国内开始对米格-21进行系统的“技术摸透”工作,并赋予这一新歼击机代号“62式”。
1962年5月,航空研究院和航空工业局联合做了“技术摸透”部署,目的是为自行设计先进的歼击机准备好技术基础。
“技术摸透”的步骤,首先是根据仿制需要,摸清主要的生产技术问题,包括技术关键和材料;其次是仿制,通过试验研究,摸透其设计思想、设计方法和技术特点。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在对米格-21的“技术摸透”中,完成了飞机强度计算报告的校核、机头锥强度计算、机翼的强度与刚度计算、飞机战斗性能分析、空气动力特性校验计算等39项课题;进行了27项3300次高低速吹风试验;安排了进气道、飞机共振、座椅地面弹射、飞行等64项试验。通过这些计算和试验,一方面补充和校核了设计技术资料,同时也学习和掌握了原设计的方法,为设计生产积累了经验。
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前后开展对西方国家5种歼击机和高空侦察机的系统分析,提出了研究报告,绘制了部分图纸,搜集整理了某些飞机可供借鉴的技术。沈阳飞机厂和发动机厂还在试制中逐一解决了钛合金件成型、整体壁板化学铣切、整体机头罩加工、整体密封油箱装配、非金属蜂窝锥体制造等工艺技术关键,完成了各项技术攻关。其中包括26种新合金、涂层等新材料,试验并掌握了46项新技术和新工艺。“技术摸透”为歼-7的研制和自行研制更先进的歼击机,准备了比较充分的条件。
1964年,第三机械工业部(航空工业部)正式将“62式”改名为歼-7。
歼-7的原型机于1964年初开始生产,1965年11月完成机体静力试验。第一架生产型歼-7,与早期制造的歼-7一样,由沈阳飞机工厂制造,并于1966年1月17日,首架歼-7在沈阳飞机厂首飞,试飞员是葛文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