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4月中航技公司在约旦访问时接到80~110架改良型歼-7的采购意向,但用户提出5项改良要点:弹射坐椅的工作速度范围扩大至180~850公里/小时并应把下限进一步改良至130公里/小时、飞机要能使用法制R550短程空对空导弹、飞机机翼需增加一对挂架以供挂载480升副油箱、HF-5火箭筒或2枚100公斤炸弹、装有英国制造的7项电子火控设备和延长飞机机体、发动机及其他部件的寿命。由于对方要求交机时间太急,决定先以第一、二、五项改良内容交付应急,并称为歼-7B型,容后再完成其余两项改良的歼-7M型,而M是外贸型的意思。